深圳市寶安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公開選定資金融通機構的公告(第二期)
一、項目概況
1.名稱:深圳市寶安實業集團有限公司三個月結構性存款項目。
2.標的:本次招標采用競爭性方式,公開、擇優選取2家資金存放銀行,將根據綜合評分結果排名,分數排名前二為中標銀行,排名第一存款金額為11,000萬元,排名第二存款金額為10,000萬元。
3.期限及利率:自簽訂協議之日起半年內(如到期日之前簽署承諾書保證利率不變,可續簽一次),利率如下:
二、參選銀行資格要求
1.監管機構(一行二會)批準的持牌銀行;
2.銀行具備開辦衍生產品交易業務資格(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3.綜合實力強、運作規范,具有良好的風險控制能力,依法開展經營活動,近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4.投標主體為集團本部已開立賬戶的銀行,不接受集團本部未開戶銀行投標;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評。
三、參選材料
1.營業執照、金融業務許可證、開辦衍生產品交易業務資格批復文件(加蓋公章);
2.競標報價單(加蓋公章,本次公開競標項目不接受浮動報價);
3.三年內經營活動無重大違法記錄情況說明(加蓋公章)。
參選銀行應將以上資料加蓋公章后密封,并在封口處加蓋公章,封面必須注明“三個月結構性存款報名材料”,并注明參選銀行名稱、聯系人及聯系方式于截止時間前交至報名地點。
四、參選方式
采用競爭性方式。符合資格要求的各家銀行,在規定時間、地點提交參與本項目需提交的文件。資料不齊,視為自動放棄參與競標資格。
五、評選方法
1.評分指標。由評選委員會采用綜合評分法對符合資格要求的參評銀行進行評分。理財產品類綜合評分指標及標準如下:
2.評選方法
(1)總得分相同時,利率報價高者優先;總得分相同且利率報價相同時,大型國有商業銀行和國家政策性銀行優先;同類企業利率報價與總得分均相同時,原存款銀行優先。
(2)在響應截止時間結束后,符合條件的銀行提交競標不足3家的,我司將以廢標或者終止競標活動,并將理由書面告知所有作實質性響應的銀行。該種情況下,我司將重新組織招標,若實質性響應的銀行還不足3家的,經評選委員會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后,采用如下評定方式:若實質響應銀行僅2家的,則通過對該2家銀行采用綜合評分法確定中標中介;實質響應銀行僅有1家的,可直接委托。
(3)中標銀行在收到中標通知后,應于我司集團網站公示完成后與我司就該存款項目服務合同進行溝通,按照中標價格、投標承諾事項等簽訂合同。如中標銀行放棄中標資格或不簽訂合同的或者中標銀行的中標資格被依法確認無效的,我司將按照評標得分排序,選擇順延下一名作為中標銀行。中標銀行如最終實現不了存款利率,將不得參加集團本部后續兩次競標,并將相關情況通報寶安區國資局。
六、參選文件遞交
1.遞交截止時間: 2021年9月13日下午17:00
2.遞交地址:深圳市寶安區新安街道群輝路23號優創空間二期5號樓寶安實業集團206財務預算部,電話:27800226,聯系人:陳玉琴
附:競標報價單/Public/uploads/20210906/6135e95a28ab2.docx